高端制造與國際貿易區
一、運行模式
獨立運行。
二、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園區黨工委、管委會的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
2.負責功能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法治建設、宣傳、財政預算管理等工作。
3.按照有關管理權限,做好功能區干部人事、考核和監督工作。
4.負責功能區內經濟管理、產業規劃、特色產業培育引進、區域科技創新、企業服務、協調推進招商引資項目服務、勞動管理、統計、人才、綜合保稅區管理、口岸建設等工作,實施區域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發展計劃。
5.負責功能區內企業回購等相關工作,騰退盤活產業發展空間;負責功能區涉企項目規劃建設管理和服務工作,配合功能區規劃的編制和組織實施。
6.負責功能區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區域安監與環保執法、勞動監察執法等工作。
7.負責協調聯絡海關、公安(交警)、城管、市政物業、消防、市場監管分局等部門。
8.負責統籌與相關街道的協調事宜。
9.承辦園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及職能
1.黨政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組織、干部人事、人才等工作;負責宣傳思想文化、法制等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督查、信息、保密、會務、電子政務、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組織支出預算編制及申報、財務決算編制工作;負責接待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功能區發展規劃編制;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做好與園區綜治、維穩、信訪、法治等方面的聯絡工作;承辦功能區黨工委、管委會及園區工委管委會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2.產業發展局(招商局):負責功能區產業發展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功能區產業發展和政策功能創新研究工作;協調推進招商引資、項目跟蹤、審批管理、科技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工作;負責功能區企業服務、勞動管理、政策宣傳咨詢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綜合保稅區管理等工作;負責推動功能區內節能低碳、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能源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功能區內統計工作;牽頭組織實施各項統計調查任務以及經濟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工作;負責功能區內科技項目孵化和引進,負責功能區內企業科技項目申報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功能區科技創新政策落實;推進功能區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組織實施功能區領軍人才計劃以及各類科技人才計劃申報與實施;負責功能區科技數據統計;承辦功能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3.建設局(回購辦):配合開展規劃編制工作,對區內工業、工業(研發)項目進行預審;對特色產業園內的公共服務配套設施項目建筑功能布局、非工業項目涉及的公益配套設施和市政配套設施進行規劃預審;負責功能區企業用地回購和空間騰退工作,開展城市更新規劃研究工作;負責工業(集體資產工業除外)、大型商業綜合體內的小型(臨時)項目建設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功能區涉企項目的規劃建設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功能區工業項目的建設協調服務工作;配合開展特色產業園的年度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計劃編制工作;配合開展交通、水利、市政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協調工作;配合開展功能區規劃建設的信訪接訪工作;承辦功能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4.安監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園區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規章,擬訂功能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發展規劃、實施意見和辦法,并指導監督實施;負責承擔功能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和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功能區各有關部門及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協調安全生產日常監管中的重大問題;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功能區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工作,分析評估功能區安全生產形勢;監督檢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指導企業制定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規范涉及安全生產領域的各類協會、學會和其他社會中介機構工作;負責功能區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監督與指導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工作;依法開展功能區工商貿企業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企業生產經營單位申請辦理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有關材料的接收工作,組織企業開展職業危害申報,組織查處企業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功能區安全生產培訓及宣傳工作;負責聯系環保執法工作;承辦功能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