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信用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規范信用服務機構信用服務活動,保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促進信用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江蘇省制定《江蘇省信用服務機構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所稱信用服務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向社會提供信用產品和服務,從事信用評級評價、信用管理咨詢、信用調查、信用培訓等相關經營活動的專業服務機構。
《辦法》鼓勵信用服務機構依法成立或者自主加入相應的信用服務行業組織。信用服務行業組織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引導會員依法、誠信從事信用服務活動,并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的監督和指導。
《辦法》強調從業人員的信用管理師相關證書不得轉讓、出租、出借或者掛靠。
《辦法》明確信用服務機構應當加強信用信息系統安全防護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實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保障信用信息存儲安全。
來源:信用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