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15年底,消
費者王
女士在園區某超市里花960元購買了兩條紅中華香煙。為了防止假煙,細心的
王
女士要求店主在購物發票上注明了每條煙的序列號并前往蘇州市煙草專賣局申請鑒定,結果發現兩條煙均為假煙。氣憤的
王
女士回到超市要求賠償,店主卻堅稱香煙沒問題,否認賣了假煙。
王
女士只好帶著兩條假中華香煙到園區消保委投訴。
維權點評:園區消保委工作人員立即與店方人員進行聯系。店方解釋說,平時店中銷售的煙酒都由正規渠道購進,由于年底斷貨,這兩條煙是臨時從別的渠道購進的,因此疏忽了,自己也是受害者。消保委工作人員據此嚴肅批評教育了銷售商,告知其作為商品流通領域的終端環節,負有嚴格把住進貨質量關口的法定職責。因此,責令其停止銷售假煙的行為,同時責成其
向王
女士承認過錯、賠禮道歉并賠償了人民幣1800元整。
溫馨提示:消保委提示,這是一起典型的消費糾紛案。值得關注的是,本案中的
王
女士要求銷售商在發票上寫明產品序列號,成為本案成功維權的關鍵。如遇有商家所說“煙酒售出,概不退換”,這是不負責任的,沒有法律依據的。消費者在購買煙酒、食品等商品時,要注意保留好購物憑據,以便爾后發生糾紛時,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而提供有力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