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購物狂歡節已開始,各大電商平臺開始了年中大促,引流、促銷方式層出不窮,線下促銷活動也如火如荼。經營者該如何規范自身的價格行為?園區市場監管局整理了四類常見的價格違法行為,帶來溫馨提示。
常見問題一:經營者開展限時減價、折價等價格促銷活動的,沒有顯著標明期限或折價、減價的基準。
提示一:根據《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第二十條經營者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的,應當顯著標明條件。經營者開展限時減價、折價等價格促銷活動的,應當顯著標明期限。第二十一條經營者折價、減價,應當標明或者通過其他方便消費者認知的方式表明折價、減價的基準。
常見問題二: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如作為被比較價格的“劃線價”、“原價”不真實準確、沒有依據。
提示二:根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九條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價格欺詐行為:(三)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
常見問題三:經營者贈送物品或者服務的,未標示贈品的品名、數量。
提示三:根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八條經營者贈送物品或者服務(以下簡稱贈品)的,應當標示贈品的品名、數量。贈品標示價格或者價值的,應當標示贈品在同一經營場所當前銷售價格。
常見問題四: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如虛假的“僅限一天”、“全網最低價”等。
提示四:根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九條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價格欺詐行為:(四)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
在此,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請各經營者再次一圖速覽《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重點內容。
請各經營者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加強價格自律,規范誠信經營,共同營造放心舒心的消費環境。
如需價格行政合規個性化輔導,請聯系園區社會事務稽查大隊,電話:6660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