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藥用品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近期,隨著優化調整疫情防控相關措施的出臺,部分常用治感冒、抗病毒、止咳和退熱類等藥品需求劇增。為進一步規范醫藥用品市場價格行為,嚴厲打擊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良好市場價格秩序,現對各醫藥用品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和《江蘇省價格條例》等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二、合理制定醫藥用品價格。不得借疫情防控政策優化調整之機大幅提高醫藥用品的銷售價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
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銷售的醫藥用品要標明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等信息,并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四、根據《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最高可處500萬元罰款。
各醫藥用品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按照法律法規要求,認真進行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組織開展市場巡查檢查,對經提醒告誡后仍未整改的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并對典型案例公開曝光。
蘇州工業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