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有哪些?
1、在園區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企業劃型為中小微型企業(參考《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改造企業應屬于高端裝備制造業(機器人、工業母機、高端儀器儀表及集成化裝備)或生物醫藥及大健康(創新藥、醫療器械)兩個重點行業及細分行業范圍。
3、企業能夠在2025年9月至2026年10月間實施并完成數字化改造并配合本次試點工作通知要求的所有項目管理任務及績效評價工作。
4、在改造完成后,企業應根據最新版《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指標》或《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進行評測。規上企業數字化水平應達到二級及以上,或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達到二級及以上;規下企業數字化水平應達到一級及以上,或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達到一級及以上。
5、申報單位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體系健全,近三年內無嚴重失信行為。
二、支持政策是什么?
試點項目申報成功并取得上級獎勵資金后,將對參與數字化改造且達到相應數字化水平等級的企業進行資金獎補。
1、規模以上企業須在改造后通過數字化水平評測二級及以上(或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達到二級及以上);
2、規模以下企業須達到數字化水平評測一級及以上(或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一級及以上)。
資金獎補范圍覆蓋企業數字化改造關鍵環節,包括設備改造升級、網絡連接建設、數據體系建設、人工智能賦能、安全防護能力建設、“小快輕準靈”軟件開發應用等。最終補助比例以后續發布通知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