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條件有哪些?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2.年齡說明。30周歲及以下是指1994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9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3.學歷是指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及相應學位?!皩I”的設置目錄參照《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4.招聘條件中的“2025年畢業生”,指在2025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正式報到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正式報到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學位)證書認證的人員,如報名時無工作單位,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
5.除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日期可放寬的普通高校2025年畢業生和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外,其他人員須于報名截止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其他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方可報考。
6.報考崗位條件中要求“職稱”等相關證書的,須于報名截止前(2025年4月28日)取得。
7.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具體工作經歷認定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社保繳費清單為依據。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
(2)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按規定應當回避的崗位。
(3)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其他不適合應聘的人員。
二、有關待遇是什么?
被錄用人員為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實行企業化管理,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退休后享受企業職工養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