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離岸貿易印花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5〕10號),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適用于注冊登記在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蘇州片區的企業開展離岸轉手買賣業務書立的買賣合同,書立該合同的納稅人均可享受免征印花稅優惠政策。
二、關于居民和非居民企業身份的認定,按照企業注冊地國家或地區確定。
三、企業開展離岸轉手買賣業務辦理的涉外收付款申報,應符合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相關規定。
四、納稅人享受離岸轉手買賣印花稅優惠政策,實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有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納稅人對留存備查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五、國家稅務總局蘇州工業園區稅務局、蘇州工業園區財政審計局、蘇州工業園區自貿區綜合協調局建立日常管理聯動機制,對享受優惠政策企業進行后續管理。
六、本公告自2025年4月1日起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蘇州工業園區財政審計局 國家稅務總局蘇州工業園區稅務局
蘇州工業園區自貿區綜合協調局
2025年7月10日
園區財政審計局 園區稅務局 園區自貿區綜合協調局 關于在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蘇州片區實施離岸貿易印花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