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文件:蘇園管復字〔2021〕80號
規劃要點如下:
一、調整范圍
包括11個地塊,總用地面積28.73公頃,詳見附圖區位圖。
二、主要調整內容
地塊1:揚東路以南、文苑路以西地塊
為完善片區相關配套,地塊1調整為商業用地(含鄰里中心、酒店等功能)與公園綠地,地塊2調整為幼兒園用地,并調整地塊指標。
地塊2:蘇慕路以南、星明街以西地塊
引導地塊更新建設,調整地塊指標。
地塊3:金雞湖大道以北、四季路以西地塊
引導城市微更新,調整地塊指標。
地塊4:旺墩路以北、右岸街以西地塊
引導城市微更新,調整地塊指標。
地塊5:江韻路南、金谷路西地塊
為滿足上市企業產業園北區西側新增500KV高壓線安全規范要求,需將原規劃物流倉儲用地調整為工業用地,同時根據500KV高壓線中心線的15米退線要求,調整工業地塊紅線。
地塊6:濱江路以南地塊
為進一步優化和提升工業園區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與應急搜救力量,該地塊用地性質由原規劃公園綠地調整為公用設施用地,并明確地塊指標。
地塊7:雙馬街(葑亭大道-婁江大道段)道路調整
規劃如通蘇湖城際鐵路工程橫跨雙馬街,雙馬街南段道路拓寬工程需在鐵路工程實施前先行進行實施。為解決現狀南段交通問題,雙馬街(葑亭大道-婁江大道段)規劃由雙向兩車道拓寬為雙向四車道,并以雙四車道下穿鐵路段,滬寧城際鐵路以南、雙馬街以西增設雨水泵房。
地塊8:金雞湖大道以北,金雞湖以南地塊
將原規劃公園綠地(G1)調整為社會停車場用地(S42)。
地塊9:陽澄湖大道以北、陽澄西湖以南地塊
將原規劃公園綠地(G1)調整為社會停車場用地(S42)。
地塊10:獨墅湖大道以南、星華街以西地塊
將原規劃防護綠地(G2)調整為社會停車場用地(S42)。
地塊11:龍會街以東,唯新路以北地塊
解決小區出入口問題,將原規劃防護綠地(G2)調整為城市道路用地(S1)。
附圖:區位圖、地塊1用地圖、地塊2用地圖、地塊3用地圖、地塊4用地圖、地塊5用地圖、地塊6用地圖、地塊7用地圖、地塊8用地圖、地塊9用地圖、地塊10用地圖、地塊11用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