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雞湖商務區
各相關企業:
為進一步推進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商務區產業載體主動轉型升級,提升土地資源產出效益,特設立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商務區產業載體運營提升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并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老舊工業區改造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等相關文件,從即日起開展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商務區產業載體運營提升專項資金的申報工作。
一、申報條件
在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商務區范圍內,已完成不動產登記且土地用途載明為工業、工業(研發)或科教(研)等,擁有符合土地用途的承租人達五家以上實體經營獨立法人(關聯公司除外),列入商務區產業載體清單的產業園及以產業園形式存在的產業載體。
二、獎勵標準
本次申報采用上一年度相關數據,以下類別列入專項資金支持范圍,每項政策獎勵可疊加累計:
(一)優化運營類
1.年度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結果為A類的產業載體或上年度評級提升至B的產業載體,給予一定獎勵。若前一年度的年度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結果下降后當年度提升評定等級的,自當年(含)起2年內不能申報該條獎勵。
2.載體積極申報各級孵化器,成功獲評國家級、省級孵化器的,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獎勵。
3.積極推動產業載體內入駐企業的高質量發展,完成以下任意一項,其運營團隊可獲得5萬元獎勵:
(1)推動企業開展智改數轉網聯工作3家及以上。
(2)載體內規模以下企業首次成長為規模以上企業且入庫當年產值完成正增長的不少于3家。
4.載體內入駐企業新增獲評省級及以上專精特新企業1家的給予3萬元獎勵,2家及以上的給予5萬元獎勵。
5.對于載體內已入駐的優質企業,申報入選市級及以上領軍人才,按照入選國家級、省級、市級人才工程等三個層次,分別給予運營團隊5萬元、3萬元、1萬元獎勵;入選省“雙創團隊”和姑蘇重大創新團隊的,給予運營團隊10萬元獎勵。單個人才項目同一年度僅能用于申報一個最高獎勵。
6.載體指定專人配合園區有關部門做好攻堅任務,實時動態統計載體基本情況、出租情況等,定期更新載體信息等,給予2000元的年度獎勵。
(二)招商成長類
1.拓展招商渠道,積極引入園區外高質量科技企業。當年成功招引園區外高新技術企業,每凈增1家其運營團隊可獲得5萬獎勵,同一載體獎勵不超過10萬元。
2.對于已招引入駐的具有發展潛力的優質企業(指在申報年度之前入駐的企業),積極推動其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申報10家及以上的可獲得2萬元獎勵,申報5家至9家的可獲得1萬元獎勵;新增通過或復評通過共5家及以上的,可獲得3萬元獎勵。
(三)轉型升級類
1.對于本年度簽署完成《產業用地更新監管協議》并經園區產業用地更新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的產業載體(此處載體可不參照本辦法第四條),其土地使用權人可獲得5萬元獎勵。
(四)其他類
由金雞湖商務區認定,對地區發展做出重大貢獻或積極配合園區安商穩商工作的產業載體,一事一議,最高可獲得50萬元獎勵。
三、申請資料
(一)附件1《產業載體運營提升專項資金申報表》、附件2《產業載體基本情況備案表》、附件3《產業載體入駐企業明細表》
(二)企業營業執照
(三)近三年完稅證明
(四)產業載體的有關土地權屬資料(包括不動產權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五)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發票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六)其他相關佐證材料
四、申報方式
通過發送郵件和提交紙質材料進行申報。參照《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商務區產業載體運營提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版)》的相關內容,產業載體運營方準備上述第三條申請資料的相關材料,掃描電子版蓋章后發送至以下郵箱:panpan@sipac.gov.cn,并遞交紙質材料至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商務區管委會蘇州大道西2號國際大廈15樓潘盼69880312。
五、受理時間
紙質材料及郵件提交截止時間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項
各年度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評價結果請各企業通過園區企業統一賬戶登錄“經濟大腦?企業服務一張網”(https://qytt.sipac.gov.cn)或咨詢商務區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