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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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安全許可證重新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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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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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蘇州工業園區環保部門發證的輻射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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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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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關于對蘇州工業園區輻射安全許可審批權限問題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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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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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蘇州工業園區環保部門發證的輻射工作單位:
1. 改變許可的活動種類或范圍的;
2. 新建或改建、擴建生產、銷售、使用設施或場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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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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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輻射安全許可證重新申領報告》(說明活動種類或范圍、輻射設施或場所改變的具體內容);
2. 《輻射安全許可證申請表》(在全國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申報系統中填報并打?。?span lang="EN-US">
3. 經審批或備案的環評文件(核技術利用項目)
4. 單位成立輻射安全與環境保護管理機構或任命技術人員負責輻射安全與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文件;
5. 與新建或改建、擴建項目相關的基本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崗位職責、輻射防護和安全保衛制度、設備檢修維護制度、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線裝置使用登記及臺賬管理制度;
6. 人員培訓計劃、個人劑量和輻射環境監測方案;
7. 輻射事故應急措施;
8. 新增輻射工作人員培訓證書(詳見:http://fushe.mee.gov.cn/)、個人劑量監測協議復印件;
9. 如1年內有生態環境部門出具的整改意見,需提供相應整改報告;
10. 原許可證正、副本。
(已按要求及時提交上年度輻射安全與防護年度評估報告的單位,可免于提交4-9項內容)
以上材料確認后,填寫《輻射安全許可證重新申領材料清單》(見附件),一并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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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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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申報系統中填報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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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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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可選擇線下辦理或線上辦理方式辦理相關事項:
(一)
線下辦理流程
1. 在全國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申報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并打印填好的表格;
2.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至園區現代大廈8樓國土環保局提出申請;
3.材料齊全的當即受理,材料不齊的現場修改或退還申請人補充;
4.國土環保局審核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核,審批通過的,打印制作《輻射安全許可證》;
5.通知申請人領取或郵寄《輻射安全許可證》。
(二)
線上辦理流程(不見面審批)
1. 在全國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申報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并打印填好的表格;
2.申請人將相關材料郵寄至國土環保局審核人員;
3.國土環保局審核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核,審批通過的,打印制作《輻射安全許可證》;存在問題的,通知申請人進行修改;
4.國土環保局審核人員將《輻射安全許可證》郵寄至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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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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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輻射安全許可證應在全國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申報系統進行網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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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審批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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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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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審批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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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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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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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工業園區國土環保局環評與信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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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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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工業園區現代大道999號現代大廈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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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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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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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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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8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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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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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yj@sip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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